毕业生就业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到证办理流程

2021年7月30日   点击人次: 740   

全省各高校毕业生: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提倡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手续办理“不见面”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疫情形势,我中心提前开通了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的初办、改派、补办网上办理通道,请涉及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尽量选择“网上办理、网上查询”。

二、为避免人群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尽量选择“不见面办”“不急需,延缓办”。如因特殊原因确须办理报到证的初办、改派、补办业务的毕业生,可以“先预约,后办理”,通过学校预约申请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我中心可进行现场办理。办理时,需出示健康通绿码、行程码,严格接受体温测量、登记身份信息,方可进入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期间,请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涉及现场办理事项,请提前致电进行预约。业务咨询与预约电话请致电:0731—82116082/82116092;办理中专学历证书补证业务请致电:0731—82116085。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高校毕业生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8月1日




高校毕业生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高校毕业生如有办事需求,湖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旗舰店、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湘微教育”已实现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初次办理、改办、补办服务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证明、档案转出服务,登录湖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旗舰店或进入“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中的“服务旗舰店”均可进行相关事项办理。

一、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服务

(一)报到证初次办理

请登录湖南省政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教育厅-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服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办理报到证服务或湖南省教育厅“”-服务-高等教育-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办理报到证服务,申请在线办理并实名注册完成后-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并扫描二维码。上传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可拍照,下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扫描件(申请回原籍,请提供回原籍申请书)及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办理报到证的介绍信(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办理中要求提供介绍信的规定,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和毕业学校在线审核完成,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填写邮寄地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办结后予以邮寄。审核及邮寄情况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

(二)报到证遗失补办

请登录湖南省政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教育厅-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服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办理报到证服务或湖南省教育厅“”-服务-高等教育-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补办报到证服务,申请在线办理并实名注册完成后-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并扫描二维码。上传网页“所需材料”扫描件,填写邮寄地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办结后予以邮寄。审核及邮寄情况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

(三)报到证改签办理

请登录湖南省政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教育厅-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服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办理报到证服务或湖南省教育厅“”-服务-高等教育-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改办报到证服务,申请在线办理并实名注册完成后-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并扫描二维码。上传原报到证上下两联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原接收单位(或主管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解约/离职证明或同意改办报到证意见扫描件、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扫描件(申请改办回原籍,请提供回原籍申请书),以及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报到证改办申请表扫描件(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为改办报到证的毕业生提供改办申请表,毕业生不需要回毕业学校办理),填写邮寄地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将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邮寄至省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原报到证后办结予以邮寄。审核及邮寄情况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

(四)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报到服务

1.报到证直接开到我省省内单位,并且不需要湖南省教育厅签章,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通常需要办理报到登记手续:⑴暂无就业单位、生源地为我省、在省外院校就读、毕业后回我省就业或关系迁回我省的毕业生;⑵已就业,须通过我省二分到省内就业单位;⑶已就业,须通过我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出省择业。

请将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或有效的单位接收函复印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如毕业生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需同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请将调档函原件一并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转出

请登录湖南省教育厅“”-服务-高等教育-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转出服务,申请在线办理并实名注册完成后,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调档函扫描件,填写邮寄地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办结后予以邮寄。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证明开具

请登录湖南省教育厅“”-服务-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托管档案证明服务,申请在线办理并实名注册完成后,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填写邮寄地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办结后予以邮寄。

三、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服务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

报考湖南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被录取的考生,请通过"湖南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系统(以下简称骨干系统,网址: hnggjh . hunbys . net )”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协议书》),本人和录取院校签名盖章确认后按要求将《定向协议书》原件以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在骨干系统首页—最新动态中下载)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并附上详细的回邮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二)非在职考生报到证及档案转出办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在湖南省内或者西部八省(区)就业的,请将调档函原件(由工作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管理单位开具)、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在骨干系统首页—最新动态中下载)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出及报到证改派手续;工作单位不具备存档权限无法开具调档函的,请将社保缴纳证明或打印的社保记录(须有缴纳一年社保记录)、工资流水单、正式劳动合同原件、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函/商调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以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出及报到证改派手续。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

非在职考生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前,省就业指导中心为有需要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须将申请人身份证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在骨干系统首页—最新动态中下载)扫描件发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一同转出。

四、学历认证服务

(一)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

申请人登录,“点击进入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仔细阅读页面中说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目的”,并勾选“申请项目”中的“高等学历认证”;按照申请流程依次填写申请人证书信息以及上传学历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完成“确认/支付”环节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不收费),可在申请首页进入“我的认证”中查询申请进度。进入认证流程后,认证每一步进度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请人手机,认证结果将以pdf形式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二)中专学历认证服务

所需资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花名册复印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如有姓名或年龄变动提供户口本或相关的证明材料、认证报告邮寄请附上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回邮地址。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咨询电话:0731—82116082/82116092

五、办理中专学历证书补证业务

所需资料:补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花名册(毕业当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历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报刊、本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731—82116085

六、邮寄信息: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联系人:刘老师(报到证),汪老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王老师(中专学历补证)。

注意: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早期学历如需要联系毕业学校等其他单位进一步协查核实的,可能致认证报告无法在正常时限内完成,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